从观的历史经验的角度来看,任何后期工业化国家(地区)基本上有一段过程的猖獗假冒的,无论是早期的工业革命在德国,法国,日本或更高版本,在美国,1970年不提四小龙,这在几年前,中国台湾的货物也被认为是典型的全球生产价格便宜,商品质量低劣它。我觉得这方面是有一定的规律性与经济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
要从事这个行业不符合“政治正确”,那么,虽然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是市场经济的相关法律原则的自然延伸,并有意识地反映了一般原则,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一个工具是不是在市场的博弈,公平竞争,尤其是在后来者的先发市场结构的规则受到打压。一个高科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时间的不假,但一般来说,最有技术含量,主要是对商品的品牌价值将最多保持其品牌的校准值如此之高,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是否合理。对于许多后来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庞大的特许权使用费,他们无法承受,他们生产的商品在很多情况下与正品相差不远,甚至消费者更愿意接受,这是证明。说得难听,对于一些后起公司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一些公司开发其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合法手段彻底剥夺了技术准入和许可,进入市场的力量。这一点,前段时间思科诉。

由于假货泛滥的涉及到这么多非常复杂,有时很难化解矛盾很深---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假冒行为的一般默认,人们的生计依赖于生产假货等零件。因此,假货泛滥的问题,不要指望有什么可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面参与世界经济循环后,极度扩张的加工能力和高层次的研究和发展,创造能力的假冒品牌的生产严重不足,可能产生洪水。在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签署了世贸组织TRIPS的假打假协议,以保护知识产权和侵犯知识产权也将增加两个之间对国内有远见的研究公司的张力,以备不时之需及时加大力度整合各种资源,尽快,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结构可以说是提供了几乎无限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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